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,李箴便听到电话在响。
电话是林光远打来的。
接通电话的那一刻,林光远那特有的声音便传来。
“阿箴,前天《遇魔》的九渊你面试上了吗!”
用白毛巾擦了擦头发,李箴坐到沙发上撇了一眼昨晚收到的剧本,淡定低声道,“上了。”
“卧槽!!居然真上了!”听到这个消息,选角落选的林光远显得比李箴还高兴。
电话那端,林光远乐的合不拢嘴,“那你不是很快就能近距离见到清月了?想想就激动,那可是清月啊!我的女神!清月女神!可以跟她在一个剧组拍戏~阿箴你可千万不要忘了给我要一张亲笔签名啊!”
“亲笔签名吗?”李箴低笑,立刻拿起桌上的一支笔,在一本记录本上飞快的写上“书清月的签名”几个字。
“记下来了。”
对于林光远的这个小要求,李箴自然不会拒绝。
因为他能接到这个角色,也算托了林光远的福。
李箴在国外时就知道林光远一直都是书清月的超级迷弟。
这次因为一个意外,书清月所在的《遇魔》剧组需要招男四号,刚得知这个消息,一直盼望着能跟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林光远便跃跃欲试,决定去面试这个角色。
林光远外向活泼,但没学过表演外表也不出彩的他有点胆怯,所以面试那天,他便叫上了刚好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李箴壮胆。
演技和帅气,林光远没有一项沾边,落选也在意料之中。
但意外的却是,陪他来面试,并没有做过任何准备的李箴,在茫茫人海中居然一眼就被选角的副导演相中,并立即拍板让他进去视镜。
就这样阴差阳错的,英俊帅气的富二代李箴,拿到了《遇魔》里面的男四号——九渊魔尊。
“阿箴你真是厉害,读书的时候是学霸,长得又超级帅,一直有美女追,现在还能跟清月一起拍戏,嘤嘤嘤,简直人生赢家。”
电话里的林光远一直说个不停,语气里满满的羡慕和开心。
李箴眼看着对方要止不住,赶紧主动转开话题,“除了签名还要什么?”
“跟她的合照可不可以?”林光远两眼放光,毫不客气。
“那你来探她的班。”
“我没那个胆子,看到她真人我会紧张的!”
林光远说的理所当然。
李箴笑,“那你怎么合照?”
“你跟她的也行!!我不嫌弃。”
好看的眉头故意微挑,“嫌弃?”
“啊,不是,我是说……你什么时候进组拍戏啊。”
“明天。”
“这么赶!”
林光远不可思议,前天定角色明天就进组,这演员还真是不好当……
果然他不是当演员的料,一想到那么多台词要在这么短时间内记住还要演绎出来,林光远就觉得销魂。
果然这种事情还是学霸阿箴才能拿下。
思及至此林光远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——
“阿箴你演了电视以后就算是出道了吧?以后选择在娱乐圈发展?”
林光远知道李箴从不做无意义的事,所以他既然接了电视剧,那么以一个富二代的身份去娱乐圈玩票的可能性就比较低了。
“算是吧。”
李箴给了一个模糊的答案。
虽然这个答案在林光远意料之中,但他依旧意外,“真是不敢相信,我一直以为你留学回来后会跟你哥哥一样,做个霸道总裁呢,现在去拍戏,不知道又要让多少无辜少女为你疯狂了。”
李箴笑笑并未回答林光远这个问题。
挂断电话,他用吹风机吹干头发,之后便关灯躺在床上。
闭上眼睛,往事立刻在李箴脑海中浮现。
这件事林光远意外,可他却明白,自己并不是临时起意要去娱乐圈发展。
而是他,本来就属于娱乐圈。
李箴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,确切的说,他是死后重生来到的这个世界。
在原本的世界里,李箴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。
外貌俊美天资聪颖的他三十二岁正当红,国内三大影帝拿了个遍,广告代言无数,国内外粉丝数亿,就连跨圈演电视,最后也只差一个金兰奖就实现四大电视奖大满贯了。
在那个时代,李箴风头无两,称他一句超级巨星根本不为过。
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……
圣诞节那一天,刚拍完戏的李箴因为低血糖和胃出血痛晕了过去,情况紧急,剧组的人赶紧送他去医院急救。
李箴疼的一直昏迷,所以根本不知道路上发生了什么。
直到听到有人嘶声力竭的大喊他的名字时,他才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。
此时他能感受到的便是车身剧烈甩动,在一阵猛烈的撞击后,重物的压迫感快速袭来。
李箴死之前,已经疼的麻木,所以死亡的时候他并没有特别痛苦。
只不过在他快要濒死之前,他才知道,原来车上还有个陌生人,在如此危及的情况下却依旧选择用自己的身躯牢牢将他保护在身下。
只可惜,他还是死掉了。
李箴猛然醒来,天也已经亮了。
拉开窗帘,初升的太阳撒进屋内。
这已经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五年。
不知道当初跟他一起在车上的那个好心人最后有没有得到抢救。
身处异世的李箴无以回报,只盼望他一生平安。
收回思绪,李箴洗了个澡,拿起剧组留下的地址和资料便下楼。
管家已经将早餐备好,见李箴下来礼貌的问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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